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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加收滞纳金到2021年7月19日!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_个人独资企业_个体户执照办理

admin 节税资讯 2021-12-30 722 0

广东省税务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政策讲解

课程简介: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支持力度,2022年1月1日起,广东省将于广州、佛山等大湾区9市试点实施《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快递员、外卖小哥等新业态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依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为便于大家了解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纳税人学堂准备了主题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政策讲解”的直播课程。

淮税一稽送达公告〔2021〕第01046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6 13:30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淮安**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文书号见附件),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文书号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1年12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

淮税一稽处〔2021〕80号

淮安***船舶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0**9323446W)

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公司一共有员工20人,其中残疾人2人,请问吸纳安置残疾人有哪些税收优惠?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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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所)于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12月13日对你(单位)(地址:洪泽县**)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接受的18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我局接收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你公司取得南京肯邦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06-16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发票号码:17190418-17190423,2016-09-19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份,发票号码:37204362-37204366;2016-10-21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份,发票号码:18453847-18453853;以上发票合计18 份、发票金额合计 1452991.45 元,进项税额合计:247008.55元,以上发票已于取得的当月认证并已抵扣。

你公司2021年4月3日已被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认定为非正常户,且法人已无法联系,无法对账簿进行检查。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补税款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2〕年第33号)规定,纳税人取得虚开的18 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号码为17190418-17190423,37204362-37204366,8453847-18453853,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你公司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2016年6月转出72649.57元,2016年9月转出72649.58元,2016年10月转出101709.4元,合计进项税额转出247008.5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一、第二、第四条之规定,合计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17290.6元。

对本次查补增值税247008.5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7290.6元、以及增值税所涉及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加收滞纳金到2021年7月19日。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洪泽区税务局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入库,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逾期未缴清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强制执行。

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印章)            

2021年12月14日    

广州市黄埔区税务局:个人委托企业代开劳务费发票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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