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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西城区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_个体户政策_合伙企业注册流程

admin 节税资讯 2021-12-30 596 0

北京市燕山地区税务局:压实责任 严格标准 燕山地区税务局持续加强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管理工作

燕山地区税务局严格按照税务总局、市局文件规定,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工作。 一是传达文件精神,细化工作要求。及时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核定范围标准,进一步梳理对象范围,明确时限要求,为顺利开展核定征收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健全台账管理,落实政策要求。针对2021年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进行筛选核实,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对不符合政策要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西城区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16 17:45

来源:西城区税务局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西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高质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助力“六稳”“六保”大局、确保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贡献税务力量。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积极做好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点对象普法学法等各项工作。全年会前学法4次,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上海市及西城区法治建设规划、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接诉即办条例等内容。围绕法治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结合税收重点工作,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我局严格落实组收原则,牢牢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切实增强组收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统筹性。克服同期高基数、经济指标低于全市等不利因素,精准分析税源情况,监控税收运行态势,紧盯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全面加强各税种管理,通过统筹组收、税种专班精准发力、重点企业走访等各类措施,顺利实现预期收入目标。

3.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进一步健全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全年召开工作例会12次,统筹协调我局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整体推进。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及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先进制造业等政策进一步扩围,积极做好煤电保供和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专项工作。按月、按季汇总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并将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纳入2021年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重点,有效督促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纳税人、缴费人办税实际,进一步简并优化办税流程,大力推广“预约办税”“错峰办税”。严格对照《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内容目录》和《市级专项督查调研问题反馈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并借助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小呼中心咨询问题等情况,分析纳税人的需求,针对纳税人缴费人痛点难点,有针对性改善纳税缴费方式,提升服务质效。

5.拓展网上办税渠道。为适应不同纳税人办税需求,我局基于互联网平台提升办税效能,不断探索“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办税理念,拉动“互联网+税务”新引擎,基本保证大批量业务在电子税务局办结的基础上,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办税厅作为兜底,补充解决个性化问题,全面落实“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6.不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我局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对于局内出现的重大税收决策、决议以及出现的疑难税收问题进行集体审议。同时突出重点,发挥各部门作用,将涉及数额较大、责任重大、事实情况复杂、社会关注程度比较高的重大项目列入到集体审批范围。在重大税务事项决策中,我局还积极探索法律顾问机制,建立以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对于情况复杂、政策适用不十分明确的重大涉税案件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咨询专业律师和内部法律人才的意见,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治税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细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流转、监督、查询,促进税务执法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2021年7月,按照市局工作安排,为做好2021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市场监管—监管执法规范度”指标相关迎评工作,我局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下“权责事项清单”进行自查,并将核实无误的“权责事项清单”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进行公示,有效保障税务执法信息公开全面准确、维护及时顺畅。继续规范运用执法音像记录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平台上传数据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对上传信息有误的,及时提醒进行纠正。持续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范审核流程,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8.推动《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我局积极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搭建应用场景,就日常执法过程中案例展开讨论研究。通过对《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施行情况及各单位处罚额度差异的综合分析,并充分考量相关税收违法行为的情节、危害后果,本着过罚相当的原则,合理确定实施定额处罚的具体标准,进一步统一处罚口径。在参与制定《一般罚款金额标准》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基层执法的实际需求,按照不同违法行为的特点,立足主要违法情节,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详细可执行的文件依据,对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提高税法遵从度、减少征纳矛盾、缓解征纳关系有积极意义。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9.持续强化内控监督。我局以建立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内控监督体系为目标,对照现有内控制度体系,将尚未纳入内控监督范围的执法事项纳入。加强对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及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惠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涉及内部执法风险的监督力度,确保做到既应收尽收,又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缴“过头税费”以及对税收工作不当干预等行为。充分依托“内控监督平台”,根据税务执法具体情况,加大内部风险扫描的针对性和精确性。

10.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掌握税务执法过错认定标准,加大税务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强化对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征收管理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倒逼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切实把“权”和“责”紧密联系起来,自觉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根据容错纠错工作制度,完善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保护税务干部开展正当税务执法行为的积极性。

11.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我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总局纪检监察组的有关部署,建立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向税务所派驻专职纪检员为抓手,推动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制定我局《基层税务所派驻专职纪检员工作实施方案》,立足现有干部职数、编制,严格掌握选派四级主办以上职级干部担任专职纪检员,依据全局22个税务所的规模、人数和办公地点,实行税务所独立办公区单独派驻与集中办公区联合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向基层税务所派驻专职纪检员开展工作,探索完善监督向基层延伸的途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2.积极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我局严格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加强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积极组织相关案件协调会,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参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切实将纳税人税收法律救济权落到实处,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发生以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3件,以我局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7件,均已办理完结。

13.打造税务“枫桥经验”。我局作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综合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完善执法、精准执法的方式方法,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探索运用说服教育、约谈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成功化解一起由个人所得税退税引发的行政复议纠纷,打造税务“枫桥经验”。通过内化矛盾纠纷、外树税务形象,在体现国家税收法律严肃性的同时,为申请人及时有效解决问题,体现执法的温度。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四川省税务局:个人租车给单位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你好,请问,个人把小车租赁给单位1年(12个月)租赁费10000元,到税务代开发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为什么税务机关扣个人所得税时现在只按1次收入来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而往年按12次收入来计算代扣个人所得税?谢谢

,个体户交多少税?爱税宝的个体户园区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定期定额征收,综合税负很低。比个人独资企业还节税,税务筹划都需要配个体户。,

14.主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市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合规。二是法律前置,我局法制科和法律顾问从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环节即参与研究分析,严格依法办理,有效降低后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三是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遇复杂问题由分管局领导牵头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集思广益研究解决办法,找准节点,打通堵点,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5.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对内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干部观看《我与宪法微视频》《中国宪法学》《宪法守护你一生》等系列片,增强了干部对《宪法》的了解,提高了大家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为今后依法从税奠定坚实基础。对外集中开展了“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及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着重宣传好疫情防控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落实成效,并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通过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氛围,努力提升全社会的法治意识。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6.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订为契机,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全员大培训,更新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训围绕行政处罚法的变化要点,从法律专业视角,对比修订前后区别,分析法条变化的重要意义,对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应注意的要点进行提示,并将落实行政处罚法与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精确执法的具体要求相结合,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准确把握执法界限,提升干部精确执法水平。

17.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我局现有三名公职律师,其中一名任职于法制科,主要负责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我局支持公职律师参与涉税违法举报案件、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合同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日常工作,积极搭建公职律师日常学习交流平台,通过案例研讨、普法宣传、开展专项工作和课题研究等形式进行学习交流,为公职律师工作、学习和交流营造良好环境,增强了我局公职律师的职业荣誉感,积极有效的交流也使得公职律师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8.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为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调整情况,结合我局具体情况,相应调整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我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包括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全局依法行政工作重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协调、指导、考评、督促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形成推动依法行政的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集体审议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依法治税工作部署。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工作融入绩效管理,落实职责分明、任务分解的责任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行依法治税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贯彻落实,有效提升税收工作法治化水平,但在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

如仍存在少数不法分子伺机虚开发票的风险,我局税收风险防控工作面临较大挑战。剖析其主要原因:一是虚开发票成本较低,存在巨大利益诱惑;二是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我局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形式,调整了税收管理措施,少数不法分子借疫情防控之机伺机骗取税收优惠或虚开骗税。

针对当前风险防控形势,我局进一步研究当前形势,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一是按照市局决策部署,积极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扩围工作,并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纳入发票分级分类管理,聚焦发票领用、开具、抵扣、申报、出口退税、留抵退税、事后风险防控7个环节,开展全链条风险防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假企业”的精准监管,运用“信用+风险”的监管方法,将信用体系深度融入到发票风险管理之中。三是坚持创新执法方式,运用大数据筛选、风险模型筛查、精细化风险分析的方式,依情施策,精准防范。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依法治税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法治任务落实。

一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组织制定我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统揽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亲自部署安排工作,直接把控重点环节,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全局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能,贯彻落实依法治税。

二是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将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长期学习任务来抓,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依法行政知识。将税收法制教育纳入全年教育培训规划,把依法行政知识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不断提高全局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将法治建设和税收征管工作紧密结合,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为全局作好表率。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收入分析研判,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一方面加强收入分析研判,动态掌握税源增减变化情况,紧盯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综合运用风险管理、政策分析、后续管理等措施,精准把握收入形势;另一方面着眼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保基本民生,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二)探索特色税源管理模式,持续规范税收行政行为

顺应西城区税源管理变化发展趋势,以加强税源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从征管方式、技术支撑、资源配置等方面探索建立符合西城特色的税源管理模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准确执行国家税费政策,税收征管严格规范,纳税服务优质便捷,权利制约监督严密有效,牢牢把握“收好税”的主动权。

(三)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满意度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全程网上办”,着力提升纳税服务精准化、专业化水平,实现税收便利化改革成果全面落地,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负担大幅减轻,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四)强化部门交流合作,形成税收共治格局

积极将税收工作融入地方社会发展大局,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成效,加强与财政、公安、社保、市监、街道等部门的合作,形成税收共治的良好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西城区税务局

2021年12月16日

四川省税务局:二手住宅个税如何收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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