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申报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分立,只能填报非同一控制下的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填报说明:第11行“五、企业分立”:填报企业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分立重组业务的相关金额。
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的砂石销售是否包含销售委托加工的砂石
留言时间:2021-12-14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业务描述:一般纳税人A公司从政府竞拍取得砂石开采权(无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委托B公司在A公司租赁的场所开采并粗加工砂石,然后统一由A公司在其租赁场所对外销售(注:所 销售砂石属于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问题:请问A单位该项砂石销售业务,是否属于财税〔2009〕9号规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适用简易征收的范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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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2022年个体户优惠政策如下:1、没有企业所得税,可以省25%。2、个税核定征收。3、综合税负4.5%,其中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只有1.5%左右的成本。无需成本票,可以直接个人卡收款。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四川省税务局:外购砂土石料继续生产成建筑用砂土石料,可否简易计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湖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2-15
答复内容
湖北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湖北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1年12月15日
宁波市税务局:请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按照兼营还是混合销售来缴纳增值税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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