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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贸港零关税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也不差

admin 节税方案 2020-06-17 1900 0

原标题:海南自贸港零关税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也不差

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划重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有15条:

1、高端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税率。

2、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税率。

3、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4、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5、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6、岛内居民购买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7、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调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并增加品种。

8、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9、企业资本性支出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10、展会境外展品进口和销售免税。

11、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12、允许进出海南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

13、对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境内建造船舶给予出口退税。

14、以“中国洋浦港”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加注保税油。

15、经“中国洋浦港”中转离境的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

不仅如此,海南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同时,还有对于自由职业者的委托代征的优惠政策,赋予每个自由职业者一个个体工商户的身份资格,通过代征平台实现核定征收缴纳个税的目的,以便个人也能享受到各种福利,并且不用去税务大厅开票给平台,而是由平台自己统一汇总代开,给自己列支成本。

那么,除开海南自由贸易港有零关税等政策外,其他地区有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呢?比如能够解决企业缺票的问题、所得税高的问题、增值税高的问题呢?

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个人所得税:0.5%-2.19%

2、小规模增值税:1%(2020年12月31日前)

3、小规模附加税:0.06%(减半征收)

4、年开票额500万,综合税率3%左右。

例如:某网络科技公司为服务型公司,增值税和附加税缴纳完之后剩下500万利润,股东要想分红提现还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分红税。 两项税完税之后,只剩下300万左右,200万的分红税和所得税换做谁来当老板也会也心疼啊,税负率高达惊人的40%! 如果在税收优惠园区新成立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把这500万的利润采用合理分包业务的形式给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直接就由新公司纳税,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0.3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35%-65500=10.95万(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行业利润率的10%也就是开票额的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计算最后减去对应的速算扣除额)

计算得出这家个人独资企业仅需缴纳总计16.2万,无需缴纳其他税供法人只有支配,从40%的税率降到3%,合理合法为企业省下180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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