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盈利比较可观的影视行业来说,企业所得税是该行业里最头疼的一个问题,针对影视行业所得税的政策除了当年霍尔果斯以外基本上是没有的,像西部大开发政策等都是没有影视行业的,那么影视行业的企业所得税该如何来进行合理筹划呢?现在我们就要参考地方性的政策了。
湖北总部经济招商影视基地,也是一个税收洼地,主要针对影视行业的总部引进,不需要实体入驻办公,不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只需要注册一家公司或者多家公司在影视基地,通过合理分包业务的方式和正常开展业务的方式在该园区纳税,就可享受影视基地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政策如下:
首先是针对大型规模的影视公司,可以选择在园区成立一家一般纳税人有限公,通过业务转移、分包等方式在园区纳税,可享受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政策,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部分的30%到70%的比例进行返还,增值税地方留存为45%,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为36%。我们举个例子:例如某入驻的企业缴纳增值税为200万元,企业所得税为600万元,那么能享受到的奖励计算方式为:
增值税200万*45%*70%=63万元的奖励;
企业所得税600万*36%*70%=151.2万元的奖励;
直接享受高达200多万元的税收奖励款,奖励周期为每月奖励一次。
其次是针对中小型影视公司以及高收入的影视明星、主播等,可以在湖北影视基地成立一家或者多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通过合理分包业务的方式在园区纳税,可享受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政策,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综合税率在3%左右(疫情期间增值税减按1%征收)。举个例子:某影视明星现收入400万元,正常纳税需要缴纳20%的劳务报酬,税费80万元左右。若在湖北影视基地成立一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的方式进行分包这400万的收入,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疫情期间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3.96万*6%=0.24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30%-40500=7.95万(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
总纳税率为12.15万,综合税率3%,直接降低了90%左右的税负压力。
企业以及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入驻的方式,不同的方式所带来的效果也是不一样,所有入驻注册流程均无需法人亲自到场,也无需企业实体入驻办公,一站式服务,详情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流程,请关注《爱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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