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5月7日,两部门出具相关的通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实行到2020年12月31日。对很多行业来说,这无疑是最具优惠力度的政策了,并且在相关的税收园区,所得税还能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算下来综合税率只有3%左右,各个服务型行业都可以抓住这一机会,降低自身的综合税率。
湖北总部经济招商引资针对全国范围内的所有行业进行引进,行业几乎不限,除了及个别的特殊行业以外。无需改变企业现有的经营模式、经营地点以及经营人员,只需要在湖北园区注册一家小规模或者一般纳税人公司,就可享受当地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例如一般纳税人返税、一般纳税人核定、小规模核定等等,具体操作方式以及流程如下:
例如某商贸型公司由于上游是小规模纳税人,进项只有1%,销项却是13%,中间相差12个点税。那么就可以在湖北园区成立一家商贸类有限公司,正常缴纳12个点的增值税,然后再享受当地的税收奖励,实行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如某公司在湖北园区缴纳增值税1000万元,可享受奖励的金额为:1000万*50%(地方留存)*70%(返还比例)=350万元,企业所得税也是同样的计算方式同样的比例,直接解决了企业增值税的部分压力。
又例如某服务型企业,由于利润比较高,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税负重。那么就可以在湖北园区成立一家或者多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以合理分包业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转移利润,每家个人独资企业每年的限额是500万元,根据企业的需求选择成立的家数。若该公司现有2000万的利润需要解决,那么就在湖北园区成立4家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的方式分别转移到这4家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纳税,那么每家个人独资企业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疫情期间增值税减按1%征收)
附加税:4.95万*6%=0.3万(小规模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35%-65500=10.95万(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
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纳税额为16.2万,4家企业2000万的利润也就是64.8万左右,综合税率在3.2%左右,这是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的第一种核定方式。
第二种核定方式:在疫情期间,所有入驻的小规模企业我们以4%的总税率进行包干,每家开票额500万以内均是4%的税率(疫情期间),若出现补税或者查账等风险,超过4%的税率由我方负责承担,可完全排除企业的一切隐患。更多详细的操作流程以及方案请关注《爱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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