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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税务局:企业注销时已丢失营业执照、公章,相关资料无法盖章,请问该如何处理?_个体户代办营业执照_个体户办理流程

admin 节税资讯 2022-02-22 535 0

企业注销时已丢失营业执照、公章,相关资料无法盖章,请问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02-16 18:16:1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汇总申报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

对采取汇总申报方式的纳税人, (一)合同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仅就价款数额计税贴花。 (二)合同中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的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后计税。

,个体户代办营业执照的流程简单吗? 很简单的。全部线上办理,无需到场,无需实地办公。,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发布<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的公告》(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8号)第五条规定,对于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可以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无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涉及公章遗失的,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或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确认,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其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进行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盖公章。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2月18日)

索引号 11100000000014445H/2022-00140 主题分类人事信息 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2月18日) 发布日期 2022-02-18 国家税务总局任免工作人员(2022年2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任命: 朱斌为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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