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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办税流程类热点问题_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_江西个体户注册

admin 节税资讯 2022-02-22 365 0

办税流程类

发布时间:2022-01-04 国家税务总局12366

1.我需要为年度汇算准备哪些资料信息?

答:在办理年度汇算前,您需要准备好您的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年金、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捐赠、税收优惠、已纳税款等相关信息或资料,以备您填报申报信息时使用。

2.我的收入纳税信息可以从哪里获取?

答:您可向支付您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扣缴义务人)处了解,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询您相关的收入纳税申报信息。

3.我应该去哪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

答:按照方便就近原则,如您选择自行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或者委托第三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申报的,应当向您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您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申报。如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则向您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无论您是选择网络申报还是至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年度汇算申报地点均按上述规则确定。

如您选择由单位代办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您直接将相关资料提交单位即可,由单位在年度汇算期内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4.什么是我年度汇算的主管税务机关?

答:是指负责受理和处理您年度汇算相关业务的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主要负责接收您提交的年度汇算申报、受理并处理您的退税申请、接收补缴税款等年度汇算事宜。

需要注意的是,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点不等同于您办理年度汇算时身处的“物理地点”。若您通过网络远程办理年度汇算,信息系统会根据您填报的任职受雇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等信息确定您的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若您通过其他方式办理,则需要您按照规定的申报地点,向相应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算。

5.我办理了年度汇算申报后,还可以变更年度汇算地吗?

答:您2019年度汇算申报表提交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变更汇算清缴地。

6.我需要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答: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期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期4个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税务机关对为期4个月的申报期进行了统筹安排,制定了分类分批错峰办税方案。为切实保障纳税人的健康安全,建议您尽量按照当地税务机关及单位通知的时间段办理。

7.我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听说可以简易申报申请退税,我需要在什么时间办理年度汇算?

答:您可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通过简易申报方式办理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超出该期限的,您依然可以通过标准申报方式申请退税。

8.如果我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应该怎么办?

答:如您因不可抗力(如水灾、火灾、风灾、地震等人们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自然灾害等情形),无法按时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您可以在6月3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同时,当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您需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申报。

9.我可以通过哪些方式办理年度汇算?

答:办理年度汇算主要有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

一是自己办,即由您自行办理。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渠道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是单位办,即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您可以请单位帮助代办年度汇算,也可以请教单位如何通过手机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如您选择单位代办年度汇算,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同时,如您还有单位以外的收入,或者单位不掌握的扣除项目,需一并提交单位,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是请人办,即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选择这种方式,您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

10.纳税人如何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规定:“十、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11.我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自行申报?

答: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税服务厅、邮寄等方式申报。

12.符合什么条件可以用简易方式申报?

答: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且无境外所得的,可以使用简易方式申报。

13.简易方式申报的都报什么项目?

答:简易申报只需申报基本信息和应退税额。

14.简易申报的收入额怎么计算?

答: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全部工资薪金税前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全部劳务报酬税前收入×(1-20%)

稿酬所得收入额=全部稿酬税前收入×(1-20%)×7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全部特许权使用费税前收入×(1-20%)

15.我收入额低于6万元,但有境外所得,能不能使用简易方式申报?

答:不能。取得境外所得的个人,需要使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B表)》和《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抵免明细表》办理申报。

16.我收入额低于6万元,能不能进行标准申报?

答:可以。

17.是不是所有申报都能通过网络办理?

答:不是。取得境外所得的,暂时无法通过网络方式办理申报。

18.我不会申报,税务机关能提供哪些帮助?

答:提供操作手册、办税指引等参考资料,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提供申报引导,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

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19.扣缴单位代办申报的,我是不是要跟单位确认?何时确认?

答:是的。2019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单位完成确认。您需要告知单位您有代办需求、补充完整除本单位以外的收入及扣除信息;如果需要退税的还需告知单位您的退税银行账户,需要补税的还需与单位确定补税方式等。

20.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能否将税款退到单位账户?

答:不能。为了保证纳税人的资金安全,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需退至纳税人本人账户。

21.我选择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办?

答:您选择由扣缴单位代办年度汇算,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您可在手机上填报大病医疗支出相关信息并指定扣缴单位办理即可。

22.扣缴单位为本单位职工代办年度汇算申报的,能否补税和退税互抵后办理退补税?

答:不能。但对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统一由扣缴单位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退税的,则需填报纳税人本人的银行账户,税款将退至个人账户。

23.我在单位外面有收入,如果我选择由单位代办年度汇算的,需要把本单位外的与年度汇算相关的收入、费用、扣除信息报给单位吗?

答:是的。

24.通过网络进行申报有什么好处?

答:(1)方便快捷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按一定规则提供了相关申报数据的预填服务;申报过程中也会有相应的提示提醒。

(2)根据申报情况自动计算应退(补)税款,帮助您准确完成申报。

(3)查询退税进度,且获得退税时间较其他申报渠道更短。

(4)提供多种缴税方式(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等)。

(5)随时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情况等信息。

25.我想通过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申报,请问是在任意办税服务厅都可以吗?

答:您需要在您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26.我到办税服务厅申报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答:需要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与年度汇算申报表和相关资料。

27.邮寄申报要寄送到什么地方?

答:您填报好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信息后,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寄送至相应地址: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寄送至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28.哪种申报渠道办理最便捷,退税最快?

答:一般而言,通过网络方式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最为便捷,退税相对较快。

29.哪种申报渠道最安全?

答:不管纳税人采用何种渠道申报,税务机关都会依法保护纳税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政策问答

1.2022年1月1日后,单位发的全年奖还可以单独计税吗? 答:可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居民个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继续选择享受单独计税优惠政策。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好处很多,首先个体户没有企业所得税,其次是个税成本只有1.5%。 ,

30.听说税务机关可以提供预填申报数据服务,哪个渠道可以看到?

答:您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申报时,可以体验该项服务。

31.税务机关帮我预填了申报数据,我是不是就不用申报了?

答:不是。预填申报数据,只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服务,不能替代您的申报义务。

32.是不是直接确认税务局预填的申报数据就可以了?

答:不是。税务机关预填的申报数据,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事先根据扣缴单位申报的数据等按一定规则填写的,但可能与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还需要纳税人据实对预填的信息进行确认、补充或完善。

33.是不是直接确认申报税务机关预填的数据,错了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答:不是。预填申报数据仅是税务机关提供的一项便民服务措施。纳税人依然需要对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此,您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预填数据进行确认、补充完善。

34.通过网络方式办理简易申报的,提供预填服务吗?

答:提供。

35.我用手机选择预填服务办申报时,为什么我有劳务报酬但相应栏次却显示“0”?

答:大多数人的劳务报酬和稿酬收入比较零散,来源不固定。为便于纳税人更好地理清并确认自己的收入,您需要点击劳务报酬或稿酬后,通过【新增】查询导入并确认本人实际取得的相关收入。

36.标准申报时,除了预填的收入以外,还有其他收入,是不是就不能使用预填功能了?

答:可以使用。您只需在预填数据的基础上,将其他收入在对应的所得项目处,通过新增补充完整。

37.大病医疗的相关数额怎么填,有地方可以查询吗?

答:可以。医疗保障部门会向纳税人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您可通过手机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注册后,通过首页的“个人所得税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模块查询。建议您日常也保存好相关票据备查。

38.标准申报的问答版和A表有什么区别?

答:申报内容和效果一样,只是展现形式不同。A表适合有一定税收知识基础的纳税人,问答版适合对税收专业知识不太了解的纳税人。

39.是不是既要报送A表,又要报送问答表?

答:不是。两个申报表只是展现形式不同,您只需选择其一报送即可。

40.我通过邮寄申报的,受理申报的是邮寄地还是我的主管税务机关?

答:邮寄地税务机关受理您的申报并负责录入系统,后续审核等管理服务事项,则由您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如您的申报在受理后有任何问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41.年度汇算退税是否必须用本人账户?

答: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您需要使用本人账户办理退税。

42.什么是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答: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须具备以下条件:

(1)银行账户需为纳税人本人的银行开户;

(2)为了避免退税不成功,建议您填报I类账户,具体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直接向开户银行查询;

(3)收到退税前,请保持银行账户状态正常。如果您的银行账户处于注销、挂失、未激活、收支有限额、冻结等状态,均可能影响您收到退税。

43.退税申请提交后能否看到业务办理状态?

答:可以。提交申请成功后,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查看业务办理状态。对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库失败的,系统会提示您原因或解决方法。

44.退税成功后是否有提示?

答: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有提示。最终提示状态为“*年*月*日国库处理完成,请关注退税到账情况”。

45.退税进度显示“提交申请成功”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您的退税申请已经提交成功。

46.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中”是什么意思?

答:此时,税务机关正在对您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请您耐心等待。

47.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不通过”,我该怎么办?

答:税务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有多种,您需要对您的申报数据进行重新检查、确认。您可通过您原申报渠道查询不通过原因,特定情况下税务机关也会与您联系,请您补充提供 相关收入或者扣除的佐证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机关不会在短信或者非官方软件中请您为了退税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48.退税进度中显示“国库处理中”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税务机关已经将您的退税申请提交国库部门,国库部门正在按规定处理中。

49.退税进度显示“国库退库失败”,我该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国库退库失败多与您填报的银行账户有关。请关注您申请退税的银行账户是否为本人账户,该账户是否处于注销、挂失、冻结、未激活、收支有限额等状态。如果遇到该种情况,需重新填报您本人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并提交退税申请。

50.我申请退税失败了该怎么办?

答:您修正相应信息后,可再次申请退税。

51.如果需要补税,有哪些缴税方式?

答: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等方式缴税。

52.我可以放弃退税吗?

答:申请退税是您的权利,您可以放弃退税。

53.选择放弃退税后,可以再次申请退税吗?

答:可以。但您需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同时遵守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

54.什么情况下会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答: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能导致退税审核不通过或者退税失败:

(1)您的身份信息不正确;

(2)您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不正确或者无效,导致税款无法退还;

(3)您的申报数据存在错误或者疑点;

(4)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有需要向您进一步核实了解的情况,但您未提供联系方式或者提供的联系方式不正确,无法与您联系;

(5)税务机关向您核实有关年度汇算申报信息,您尚未确认或说明。

55.采用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年度汇算的如何补税?

答:如果您选择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需要补税的,您可以与扣缴义务人协商一致后,将税款交由扣缴义务人由其一并代您缴税,也可以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后,您自行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税。

56.如何确定我补税成功?

答:系统会生成缴税凭证。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查询您的缴税情况。

57.我采用邮寄方式申报且需要补税,如何补税?

答: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补税(支持网上银行和第三方支付等缴税方式),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缴税。

58.我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符合免予申报条件,还用补税么?

答:如您符合免予汇算申报的条件,无须申报也无须补税。

59.纳税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一是要根据专项附加扣除办法规定的条件,判断自己是否有符合相关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电子税务局网页、手机APP、电子模板、纸质报表四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提交方式;

三是根据自己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如实填报相应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四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务必填写准确,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避免漏掉重要的税收提醒服务;选填项尽可能填写完整,以便更好地为您提供税收服务;

五是通过电子模板、纸质报表等方式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应留存好本人和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签字盖章纸质信息表备查;

六是纳税人应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如未及时确认的,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确认后再享受。

60.符合扣除条件的纳税人,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答:除大病医疗外,其他5项专项附加扣除,只要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符合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扣除条件时,就可以向工资薪金的扣缴单位填报相关信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或者纳税人年度内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可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向税务机关填报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享受扣除优惠。

61.2019年1月1日起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是还有一些填报事项不明确或其他原因,来不及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怎么办?

答:对部分专项附加扣除事项不确定,或是其他原因,未能在2019年1月份,或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当月报送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可以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再填报相关扣除信息;对之前符合条件应当享受而未享受的,可以在该纳税年度剩余月份补充享受。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向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央广经济之声:个税年度汇算3月1日开启 便民办税服务举措集中释放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下财经》报道,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将从今年3月1日启动,一直持续到6月30日。一系列便民办税服务举措也在公告中一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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