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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个独_辽宁省税务局: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延期到什么时间?_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的分别是什么?

admin 节税资讯 2022-02-22 336 0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延期到什么时间?

发布时间:2022-02-11 15:3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延期到什么时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第一条的规定: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根据《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第一条的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

,个体户与公司的区别?个体户与公司有什么区别?个体工商户与公司的分别是什么? 区别1:个体户没有企业所得税。 区别2:个体户的个税可以核定,低至1.5%。 分别3:个体户可不开银行公户,直接用个人银行卡收款。,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第二条的规定: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根据《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第一条的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 道路客运站场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产品批发市场 农贸市场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6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辽宁省税务局: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延期到什么时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1号)第一条的规定: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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