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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独企业办理流程_湖北省税务局:一张发票可以盖两个发票章吗_个体户报税

admin 节税资讯 2022-02-22 333 0

一张发票可以盖两个发票章吗

留言时间:2022-01-26

纳税人所属地

湖北

问题内容

你好,企业取得的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又重新加盖了一个,票面存在二个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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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湖北省税务局

佛山市税务局:不动产减名税费问题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其他个人转让非住房销售方涉及以下税费:

,个体户需要记账报税吗?当然需要的。个体户税收洼地有哪些?直接就找爱税宝园区就可以了。无需成本票,可以直接个人卡收款。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答复时间

2022-01-27

答复内容

湖北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收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湖北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2022年1月26日

四川省税务局:已出租的商业不动产出售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八条规定,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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