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更多税收确定性 林业碳汇交易:好事仍需多磨
2021年09月24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5 作者:本报记者 叶生成 通讯员 李显杰
【新闻回放】日前,国务院新闻办就“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举行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在发布会上表示,“十四五”期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积极探索建立林草碳汇减排交易平台,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林草碳汇减排行动,助力重点区域、大型活动组织者、自愿减排企业、社会公众等利用林草碳汇实现碳中和,逐步完善林草碳汇多元化、市场化价值实现机制。
黑龙江省打造首个林业碳汇项目示范基地,丽水市出台浙江省首个林业碳汇金融业务操作指引,威海市商业银行办理湖北省首笔林业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近期,各地纷纷加快林业碳汇发展步伐,推进林业碳汇相关项目建设,一时间让“碳汇”这个词再次热了起来。
所谓碳汇,通俗来讲是指生态系统通过植物光合作用减少大气中二氧化碳浓度的过程,包括林业碳汇、草原碳汇、海洋碳汇等。其中,林业碳汇是减少二氧化碳行之有效、成本较低的方式,相关数据显示,林木每生长1立方米蓄积量,大约可以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因此,发展林业碳汇被认为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方式之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随着林业碳汇不断创新发展,特别是林业碳汇市场交易日趋蓬勃,其中的涉税问题也很值得关注。
,个体户注销方便吗?个体户注销和注册一样,无需到场,远程就可以办理,最快7天就可以办理完成。个体户的优势如下:1、没有企业所得税,可以省25%。2、个税核定征收。3、综合税负4.5%,其中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只有1.5%左右的成本。无需成本票,可以直接个人卡收款。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昌江县某建材公司偷税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和罚款近4700万
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7年04月13日至2019年02月28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2331.22万元。
作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建省在林业碳汇发展方面走在前列。2016年福建碳市场启动之初,便将林业碳汇列为三大标的物之一;2017年,福建省政府印发林业碳汇交易试点方案,为推进林业碳汇交易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背景下,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林业碳汇交易,产业集聚效益日益明显。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福建省林业碳汇累计成交283.9万吨,成交额达4182.9万元,成交量和成交额均居全国首位。
在积极培育交易市场的过程中,福建林业碳汇交易也在不断进行产品及模式创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纵观福建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的发展过程,具有影响力的亮点就是赋予林业碳汇金融属性,使得林业碳汇可交易、可变现、可抵押。特别是今年以来,福建省健全碳汇补偿激励机制,进一步将金融与碳汇补偿激励机制结合,围绕碳汇开发系列金融产品,为林业碳汇市场发展注入了新动能。例如,今年5月,三明市发放首批林业碳票,也就是把以林木生长量增量为测算基础并依据计量办法换算成的碳减排量,以“票”的形式发给林木所有权人,从而把“空气”变成可交易、可收储、可贷款的“真金白银”。
围绕林业碳汇开展的这一系列创新,促进了林业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金的“蝶变”,将生态价值转化为“看得见”的经济价值,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和激励人们植树造林、节能减排。在其发展中,税收优惠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不过,林业碳汇交易作为一种新型交易,目前在税收政策规定上还存在一些空白。业界专家表示,结合林业碳汇快速发展的趋势看,相关涉税政策应当“跟上”,这样可以为林业碳汇交易提供更多确定性,助力其实现更加蓬勃的发展。
具体来说,在增值税方面,林业碳汇交易的实质应当怎样界定,实践中存在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林业碳汇交易的产品是碳减排量,而这是一种无形资产,应按无形资产适用相关增值税政策;也有观点认为,鉴于林业碳汇可交易、可变现、可抵押的金融属性,应当比照金融产品适用相关增值税政策。这两种不同的实质界定将在税率、税负等方面产生不同影响,企业在实践中也面临困惑,需要相关部门在加强研究基础上作出明确。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如何界定碳汇交易的资本化和费用化差异。对此,有观点认为,应当采取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趋同、会计成本与计税基础保持一致的方法,即林业碳汇的会计成本与计税基础保持一致,会计上无须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税法上也无须纳税调整。但也有人不认同这种观点。
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期间将探索碳汇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林草碳汇交易,逐步完善林草碳汇多元化、市场化价值实现机制。可以预见,碳汇交易未来将更加活跃,而其价值实现机制、交易形式、产品特点等都将更具创新性、多样性。面对这种趋势,业界专家表示,财税部门、生态环境部门等应加强沟通合作,对包括林业碳汇在内的碳汇交易模式及趋势进行跟踪研究,在此基础上系统性梳理其中的涉税不确定性问题,及时作出明确,填补政策“空白”,为碳汇交易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更好保障,进一步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海南省税务局:海南省某投资公司偷税被税务局追缴税款和罚款逾4.3亿
主要违法事实 经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12年01月13日至2019年01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6657.89万元。 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等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27082.15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6657.89万元的行政处罚。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