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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_个体户执照办理_纳税筹划方案

admin 节税资讯 2022-02-22 447 0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

2022年01月26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我局依法对你公司进行税务稽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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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健全洗钱违法犯罪风险防控体系,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了《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决定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三年行动的牵头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密切配合,预防和打击洗钱及相关违法犯罪取得积极进展,反洗钱主管部门和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强化风险为本的意识,各级监察、司法、侦查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涉税犯罪等保持高压态势,并对所涉洗钱犯罪以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和第三百一十二条等追究刑事责任。

当前,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培训,从修订反洗钱法和办理洗钱刑事案件相关司法解释、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加强情报线索研判和案件会商、强化洗钱类型分析和反洗钱调查协查、增强反洗钱义务机构洗钱风险防控能力等方面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各地实际和部门职能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依法打击各类洗钱违法犯罪行为,尤其要加大力度惩治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洗钱犯罪,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构建完善国家洗钱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

深圳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深圳某商贸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税务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深圳锦洲商贸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 我局正对你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公告相关《税务处理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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