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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册流程_天津市税务局:2021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是什么?_个体户政策

admin 节税资讯 2022-02-22 385 0

2021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11-22 14:5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如何作废机动车发票?

发布时间:2021-11-22 14:5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1.机动车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蓝字发票均不允许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允许作废。 2.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允许空白作废。

,个体户交多少税?爱税宝的个体户园区没有企业所得税,个税定期定额征收,综合税负很低。比个人独资企业还节税,税务筹划都需要配个体户。,

       根据《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4号)的规定:“一、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标准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930元和20331元。

       ......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执行。”

深圳市税务局:哪些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第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的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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