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27080.cn/zb_users/upload/2020/04/20200404210522158600552288466.gif)
深圳市税务局:公司为我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我能修改吗?我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公司能够修改吗?
公司为我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我能修改吗?我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公司能够修改吗? 发布时间:2021-12-14 16:12: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的扣缴义务人只可以查看不可以修改。扣缴义务人为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修改,您修改之后,扣缴义务人不可以再次修改。
请问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哪些申报方式享受,有什么不同?
发布时间:2021-12-14 16:10:2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个体户注销方便吗?个体户注销和注册一样,无需到场,远程就可以办理,最快7天就可以办理完成。个体户的优势如下:1、没有企业所得税,可以省25%。2、个税核定征收。3、综合税负4.5%,其中3%的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只有1.5%左右的成本。无需成本票,可以直接个人卡收款。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深圳市税务局:请问2022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如何确认?
情形一: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1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2。 ②依据提示“将带入2021年度信息,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2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仅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深圳市税务局:2022年继续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21年12月前需要确认吗?
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请您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政策条件,及时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或者WEB端等渠道填报、确认相关扣除信息。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