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节税资讯正文

个体户核定_陕西省税务局:12366一周咨询热点(第36期)_个体户可以注册几家

admin 节税资讯 2021-12-30 712 0

陕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高频问答汇总|申报缴款篇(一)

为使纳税人缴费人方便快捷地使用电子税务局,我们汇总分析了电子税务局4009912366热线受理咨询的问题,制作了《电子税务局高频问答汇总》系列内容,分为注册登录篇、申报缴款篇、发票业务篇、文书业务篇、查询打印篇,即日起,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进行推送,同时,我们会随时收集来电人反馈的高频问题,并予以更新发布。

12366一周咨询热点(第36期)

发布时间:2021-12-13 09:02  访问次数:   来源: 纳税服务中心

1. 通过银行缴纳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出现错误提示:“登记信息异常”、“没有登记参保信息”、“不存在有效的险种信息”,是什么原因?

答:该提示表示缴费人在税务系统不存在2022年度有效的参保登记信息。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具有特殊人员身份的须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税务部门指定渠道,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并缴费,税务部门将新增人员缴费信息传递给同级医保部门进行权益记录。

2.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错缴到了原户籍地,怎么办?

答:非因本人原因出现错缴异地的参保人员,以缴费地办理退费、拟参保地重新缴费的方式办理,待遇享受期从首次缴费时间起算。错缴异地人员的退费申请,可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

3.如何获取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凭证?

答:(1)商业银行柜面缴费的,商业银行开具《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     (2)通过商业银行自助机具(含E终端、ATM机、智慧柜员机等)缴费的,开具缴费小票,或在缴费的商业银行网点补打《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     (3)通过商业银行网上渠道(含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缴费的,有网上缴费记录,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网点补打《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     (4)可前往办税大厅打印缴费记录。

4.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如何打印?

答:一是通过承办缴费业务的商业银行缴费的,可以打印如下纸质凭证:(1)商业银行柜面缴费的,商业银行开具《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2)通过商业银行自助机具(含E终端、ATM机、智能柜员机等)缴费的,开具缴费小票,或在缴费的商业银行网点补打《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3)通过商业银行网上渠道(含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微信公众号等)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电子回单可以作为缴费依据,也可在缴费的商业银行网点补打《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财政监制)。

云南省税务局:12366热点问题2021年第12期(上半月)

1.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交强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立合同人按保险费收入千分之一贴花。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聪明的老板都会注册2家公司,一家用于对外品牌,一家注册个体户,用于业务分拆后实现利润转移,500万可以多赚180万。办理联系:(1781)-(1973)-(989)。爱税宝园区老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

二是可以在费款成功缴纳后的2—3天,在参保地办税大厅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

三是通过办税服务厅缴费的,可以打印《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

四是通过支付宝APP开具《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搜索“陕西电子税务局”--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税收完税(费)证明”查询开具。

热点专题之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指引

1.我有几种方式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答:您可以使用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配合密码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可以在“个人中心-安全中心”功能中开启指纹/扫脸登录,指纹/扫脸登录仅对当前手机有效。

2.忘记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在个人所得税APP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验证通过后重新设置密码。

3.如果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发现自己当前任职的单位并不在列表中,该如何处理?

答:当前任职受雇单位未显示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没有将您的任职受雇信息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或所报送的信息有误,也有可能是您的任职受雇单位在税务机关的登记状态为注销或非正常,或者没有将您的个人信息选择为雇员,或者填写的离职日期小于当前日期。请联系您当前的任职受雇单位通过扣缴客户端处理。

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税务”APP操作手册

“河南税务”APP操作手册 日期:2021-12-14 16: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